周秦汉论八字生克制化刑冲合害
生、克、制、化、刑、冲、合、害八个字,是四柱预测学进行四柱预测的基本规律,是地支间实现生克力的途经及特定方式,是四柱预测的核心。
许多易学爱好者并不知道生克制化刑冲合害其实质究竟是什么,以致于谈刑、害而色变,见相刑就说不好,人家无事,又说是刑出贵来,到底什么时候算刑出灾,什么情况下是刑出贵,自己也不知道,只不过看古书所云,人云亦云而已。其实可以说,现在绝大多数学易之人,包括那些江湖术士,他们对刑冲合害,也只知皮毛,其中至理根本不晓得。
第一、生
相生从力量上看,有正常之生和非正常之生两种。从阴阳上看有同性相生与异性相生之别。
从力量上讲,正常之生是主生方与受生方五行力量基本接近,才能正常流通,在相生过程中,主生方减力受生方受益增力,但儘管主生方减力并不受伤,变为一种正常流通反而有益。
我们知道五行有干支之分,又有金、木、水、火、土之别,但归根结底只用“阴阳”二字就可概括。四柱、八卦等等五行预测术及中医理论,其根本原理就是阴阳之理,这是总根,任何五行预测理论若脱离了这个总根,也就失去了实用价值。
用阴阳理论来看宇宙万事万物,无论有形无形的都可以用阴阳来表示,阴表示无形的,阳表示有形的;阴表示思想、精神、内在的东西,阳表示身体、内体、外在的、实体的等等。从另一个角度看,天为阳地为阴,天地阴阳交合生万物,以人类社会这个角度来看,无论种族、姓氏、年龄等等人的区别,都可以统统分为两大类,男人、女人,即阳为男,阴为女。即然四柱是用来测人生的,测生活在现实生活中的人,那么五行理论必须与现实生活中男女(阴阳)实际关係相一致,这样才能正确反映现实。
“同性相斥,异性相吸”是人人皆知的真理,是现实社会中万事万物普遍规律,同性气场不合有一种排斥力,因而关係不合谐,异性气场相吸,因而有一种亲合力,能够情投意合,如胶似漆。正如社会中的男人与女人之间,男人与男人之间,女人与女人之间,亲合力最大的关係是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关係,只有此二者之间才可以达到亲密无间,生死与共,为了对方能牺牲自己或是事业或是全身心付出自己全部的爱与力量,而同性之间的亲合力及为对方付出程度与之不能相比。
虽古有刘、关、张三结义,然真正象此种关係,世上能有几人?他不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世界上现实生活中为爱为情倾心付出,甚至不惜一切代价的男女之情比比皆是,试想想又有几个男的为了另一个男的象男女之情一样那么真心情愿付出?我们从世上男女之间婚姻恋爱这一普遍现象,可以看阴阳相生是情愿相生,情愿付出,这种相生力能不大吗。不是情愿相生,带有同性排斥性的给予,又能给予多少?即使给你,也不会拿出他全部代价,而男女之给予却是全部的,即使不是全部的也要比起同性给予多得多。
抛开婚姻恋爱关係不看,光看社会实际中的男男女女,在平等条件下,有些人为同性朋友办事花钱不太情愿显得不大方。但为了异性朋友,甚至这异性朋友没有那同性朋友交情深,也愿意帮忙,甚至主动帮忙,不论他(她)出于什么目的,这一现象是不容否定的,这也正是异性之间有一种亲合力的作用结果。
为什么正印心性之人情愿付出,有爱心有奉献精神,他能够无私奉献,给予别人多?是因为正印与日主是异性相生的关係,这种异性相生的心性,注入到日主身上来,日主也就反映出这种本性。
而偏印心性之人,不情愿付出,对人冷漠,不通人情,不愿关心别人,他的付出是有条件的,是需要回报的。偏印是与日主同性相生之五行,这种同性相生的心性也就注入到日主身上,日主就反映出这种同性相生的本性。情愿给予,才可能多给予,不情愿给予,又怎能多给?所以异性相生力度大,同性相生力度小,亦在情理之中。
第二、克和制
克是两种五行相战,力量接近,互相牵制,谁也克不倒谁,为正常之克。克从阴阳上分有同性相克与异性相克之别,同性相克力度大,易克尽,因为二者有排斥性,就如仇人气场不合,所以克性大。异性相克力度小,是因为异性之间有吸引力,好象家中有情人之间的矛盾,不具有敌我性,所以相克力度小。
说起生与克,有人认为生就是受益,就是好,克就是相害,不友好,就不利,因此见克而色变,老是存著这种错误思想意识,其实生与克是需要生时,生就是好,不需要生时,生就是不好,需要克时克就是喜,不需要克时克就为忌。
实际,正常的生与克是相辅相成的,相生相剋规律正是维繫宇宙世间万事万物生生不息的保障。生与克是对立统一的,就象一个国家,要有民主,民主就是生,但也要有法制和道德规范,这便是克,过分的民主和极端的法制都不能使社会秩序得以正常维护和发展,只有二者适度统一,社会才能井然有序,稳步发展。
制呢是在克的基础上又加大力度,制就是要命,使制者失去自由,失去生克权。四柱中某五行被制服,此五行代表的人或事及身体部位往往有灾。
制是两种五行相克,主克方力量非常强大,被克方力量很小,被克方五行严重受伤,不能发挥作用。
还有一种叫反克,是主克方力量小而被克方力量非常强大,至使主克方受损严重,叫反克。命理表现为:木强金缺,水多土散,金多火熄,火多水干,土多木折。反克也是制是要主克方的命,使主克方失去生克权。
在四柱中某五行被制而有灾,什么情况下才算被制住呢?一般来说,三个克一个或一个克三个(反克)才能被制住。当然这是指天干五行相克。在地支中冲,主冲方有力,被冲方无力。一个便可冲翻,否则也得两个或三个冲一个,连冲带克者一个便可冲翻对方,只冲不克一般需两个或三干才能冲败对方。若某五行有生源,要制住此五行需要切断其生源再克之,才能将此五行完全制服。这也是判断有灾的诀门。
第三、刑冲合害总论
很多古籍命理之书都论到五行地支间的刑冲合害,对冲与合论述得较为正确,但对刑与害,却在论述上带有喜忌成份,把刑与害都认为是一种不吉现象。虽然有些书也写了刑分刑出灾和刑出贵之分,至于什么情况下为刑出灾?什么情况下为刑出贵?则没有下言,这叫读者如何是从?笔者认为刑冲合害,是无喜忌之分的,它只是地支五行间生克关係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换句话说刑冲合害的实质就是表示一种生克关係和生克方式。五行有天干、地支之分,天干在外主动,地支在内主静,天干因动就有主动性、流动性,其性质就活跃,所以天干之间要发生实质生克时,可以直接产生生克,不需要借助更多的特殊形式,为了有先后和形式之分,只多了冲与合这一特殊生克表现形式。而地支由于主静,其本性是静止、不动,所以地支间要发生生克时,若两方都静止不动,是很难发生实质生克,就象两包化学药品一样,不靠一定方式使二者混合起来,是不能产生化学反应的。因此地支间要产生实质生克,必须借助某种特殊关係、形式引动才行,这种特殊形式就是刑、冲、合、害。若无此四种特殊形式地支间一般不产生生克。我们知道某物再有能量,静止不动,对其动能为零,也就没有生克权。就如老虎再威猛,睡在那儿不动或被关在笼子里,不能自由活动,也发挥不了威力。
在实际应用中,不要受古书上俗定误导而见到刑与害就总往病伤刑狱上说。泥古不化只能自欺其人,对古人留下的东西,我们要批判地接收,不能全盘接受,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方能有所发展。我国古代一些命理学者及近贤在出书时往往都是照古搬抄下来,不敢提出疑议,一是自己没有真正搞清楚,二是怕遭非议,至使命理越学越玄,神龙见头不见尾。笔者在此敢提出来,不怕遭来更多的非议,因为理才越辩越明,对与错,不是由哪个人或哪个权威人士说了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儘管笔者力薄而名微,但也愿身先士卒,为易学的春天添一笔新绿!
四柱八字间的生克制化刑冲合害,既代表干支间相互的生克关係,也标示了它们之间的生克先后与亲密程度。五行干支间生克关係亲密程度不同,生克的先后就不同,产生生克的力度就不同。就象社会上的人际关係一样,同样是一种生克关係,关係有远有近,例有朋友关係、同事关係、亲属关係等等一些特殊与自己有关联的关係,还有一些没有什么特殊关係的人,例不认识、不熟悉之人,正是这些社会关係构成了人类社会,这些人中有关係密切的,有关係一般的、有毫无关联的、有仇人、有贵人等等,就象地支间的刑冲合害关係,对应著社会上与自有交往,有特殊关係二类人。
地支间没有特殊关係的对应社会上与自己无大关係之人,例子与酉、子与寅、丑与申等等。人与自己关係密切的人交往就多些,因此相互产生的影响就大些,而对那些无特殊关係没有什么交往,甚至根本不熟之人相应之间影响就小或根本没太大影响。在
四柱命理中,概言认为:刑冲合害揭示了人类社会中这些人际关係的亲密程度,及相互影响程度,合与冲并列,合就象自己最亲近之人,或与自己友好之人,对自己影响最大,冲就象自己仇人和敌人,对自己影响也最大,所以在四柱预测学中要首论合冲。合与冲是一切五行生克关係之首;接下来就是刑,交往和影响程度要小于合与冲;刑之后是害;最后是没有特殊关係的。这里论的刑冲合害主要是对地支而言,地支中藏有人元,代表天地之间的人,地支间的刑冲合害关係实质揭示著人类社会各种人际关係,天干与地支又揭示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宇宙万事万物的各种複杂社会现象和本质,五行关係与人类社会关係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以,明白五行间生、克、制、化、刑、冲、合、害这些本质意义,通过这种原理来解释、破译人类社会现象,来看人生,那便是一个活生生的真实人生,而不再是空洞的理论,而不再是死板的只是简单的刑冲合害的关係。有了这种认识和理念,就不难在命理上有一个质的飞跃,只有从这个意义上来探讨易理和命理现象,玄乎其玄的五行预测学也不再是玄学了。四柱八字是人生运行轨道的一种类比,我们只要根据社会常理,把社会之理代到五行生克之理中,你的命理推断水准就会有所突破有所创新。
第四、冲
冲有天干之冲和地支相冲之分,冲是两五行对立相战,冲是在克的基础上,有方位对冲性,冲比克的力度大得多。
天干相冲有:甲庚冲、乙辛冲、丙壬冲、丁癸冲四组,例:甲庚之冲,庚对甲是连冲带克,在一甲一庚相冲,不考虑其他因素条件下,庚可将甲冲败,甲木失去生克权。
地支间相冲有六组:子午冲、丑未冲、寅申冲、辰戌冲、卯酉冲、巳亥冲。
冲有主冲和被冲之分。主冲被冲不是按谁主克来分的,而是看谁是动方谁是旺方来判定的,一般地主冲方都是动方和旺方。动方即是大运、流年、流月、流日,旺方即是五行旺相一方,在命理上也有个五行层次问题,层次高的五行为主冲方,层次低之五行再旺也是被冲方,在命理上五行层次问题将在以后章节中有专论。
在四柱原局中有冲成立的条件:必须是紧贴关係才有力,隔柱有冲之象而无冲之力。相冲双方五行均减力,旺方减力小衰方减力大,相冲喜用方败主凶,忌方败主吉。
在地支中刑冲合害都为动,尤其是冲,有冲散衝动之意,旺相五行被冲为衝动,主有变动、走动之象,休囚五行被冲为冲散、冲败,失去生克权,一般来说喜用神逢冲被冲败是一种突如其来,不可预料之灾,有衝击、衝撞、车祸之象。因此相冲即主吉凶,也主事物资讯之象,相冲是吉是凶,关键看是喜用神败还是忌神败。
一般来说,两个五行力量相差无几时,相冲双方均有损力,但主克方损力小,被克方损力大,由于二者谁也不能彻底征服谁,这种情况多主走动、变动之象。若出现二冲一,三冲一或四冲一或一般是以多胜少来论,但若是一冲二、一冲三,主冲方为大运或流年一般大运流年不会败,只是命局中被冲方为衝动。
土相冲有特殊性,一般来说土相冲激起本气,而土更旺,而地支藏干均有所损伤,若八字木旺或八字中土弱,再逢土冲为冲散,土也受伤。
逢冲主动,那么因何而动呢?以十神定谁动,定什么事。例如寅申冲,寅为正印,申为才,是工作事业方面之变动。
日支逢冲,婚姻不顺或自己多有走动、变动之象。相冲喜用神败,主有灾,一般是突发性之灾。
第五、刑
刑在古书上有子卯刑、寅巳刑、巳申刑、寅申刑、寅巳申三刑;丑未刑、未戌刑、丑戌刑、丑未戌三刑;又有辰、午、酉、亥、自刑。
至于古书上对各种刑的论述,笔者不再繁叙,在此笔者只想结合实际道破其本质。
一、子卯刑
子卯相刑,实质是子水生卯木,若卯木为喜用神则吉,为忌则凶,至于三子刑一卯,卯木受伤,实质是水大木漂之故,或三卯、两卯刑一子,其实是卯木盗泄子水的力量,子水受损,若子水为喜用则有灾,为忌无妨。
二、寅巳刑
实质是寅木生巳火,巳火受益。若寅多形成两寅、三寅刑巳,实质是木多火熄,巳火受伤。
三、巳申刑
巳申论刑实质应论合,因为合大于刑,无论论刑、论合,实际就是巳火合克申金,但若局中水旺,巳申可以合化水,以合化成功论。
四、寅申刑、
实质应论冲,合冲在先,冲大于刑。
五、寅巳申三刑
寅巳申三刑,实质是因有刑这种特殊关係,形成寅木生巳火,巳火克申金,申金受损,当寅巳申三支齐全时,只有在巳火旺时,寅巳申三刑,才可成立,否则不成立,若金旺可论申冲寅、申合巳,若木旺可论寅木冲申金、寅木生巳火。
六、丑未戌三刑
实质是土气的聚结土力量增大,而土中的其他杂气藏干均有不同程度受损,丑未戌三刑出现,若土为忌神时主凶,为喜用神时主吉,总之喜忌是关键,不要谈刑色变,要看本质。
七、辰午酉亥自刑
辰与辰、午与午、酉与酉、亥与亥自刑,实质是各自力量的迭加,加大本支的力量,但原局有辰,主静,逢大运流年遇辰为自刑,辰土会刑刑这一特殊关係而动起来,而旺起来;有主动生克权,至于吉凶,看本文是喜是忌来论。
别外三刑一,一刑三等实质也按生克关係论即可。
第六、害
害有六组: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相害实质是生克,一般情况下命局中有合冲首论合与冲,无合冲再看刑,若无再看害,这是一般的命局生克论断顺序,但五行间的刑冲合害因距离、阻隔,和大运流年高层次五行介入后,这种论命次序也随之改变。
例:子年 未月 卯日 午时生人
以子为基点论,命局有子午冲,子卯刑,子未害,由于距离、阻隔作用,子卯刑,子午冲不成立,而子未相害却成立。当逢流年、大运介入原命局后,原命局各五行旺衰状态发生改变时,这刑冲合害关係也会随之改变。如上例,当流年午火出现时,则论午衝子、午未合,而不论子未害和子卯刑了,读者对刑冲合害逢流年介人后,论命顺序也许不能一下明白,在此只要有一个初步印象,笔者将在下一章节“论岁运命局关係”时有明确阐述,理顺这些生克关是断命的关键。绝大多数读者对此都是一知半解,从古至今许多命理书论及此点时,只是一笔带过,因为此是精髓,是不可轻传的绝窍。
相害不但是地支本气五行间相互生克,其实内部藏干也相互参战。例子未害是子中癸水克未中的丁火。若丁火为喜用神则有灾,根据实践发现,相害若人元中的喜用神受伤,多主病伤灾。
第七、合化
合,是命理上五行生克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合而小化,俗称绊住,以生克论,另一种就是合而成化,叫合化,合化成功后,以所合化之五行来论生克,但无论合化成功与否都揭示著一种资讯之象。
天干五合正化规律: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
上面是天干五合正化成化规律。然而在一定条件下,两五行相合併非都成正化,而是成反化,即甲己合化木、乙庚合化木、丙辛合化火或金、丁壬合化水或火、戊癸合化土或水,无论正、反化都有一个共同规律:即都是从强而化,谁力量大就顺从谁,看相合成化与否要结合全命局力量来衡量,而不是仅看月令及化神。
例:甲己合化土是土力量强大,而甲木气力小时,甲木能顺从土而成化,否则,双方都有气力,谁不征服不了谁,只有合住而化不成功,当甲木力量非常强大,而己土衰弱时,甲己反而合化为木成功。
乙庚合化金,为正化,但当乙木力量非常强大,而庚金气弱时,乙庚可合化成木。
丙辛合化水,由于二者都不是水,很难成正化,当火力量强大,金可以顺从火,而化火成功。当金力量强大,而丙火极弱时,又可以合化成金。
丁壬合化木为正化,当火力量强大,水力量衰弱时,丁壬可化火,当水力量强大,火力量弱,丁壬可合化成水,当木力量强大时,丁壬合化成木。
戊癸合化火,正化若成功,非八字中火特旺不可,因戊癸两方之五行对化神火都没有助益,合化很难成功,当土旺水弱也化土,水旺土弱可化水。
亲,你怎么看?